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商品声誉罪 ,以讹传讹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在没有依据 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4月26日上午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并强行索要财物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
庭审中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而后 ,就把事情闹大。数额巨大 ,采取威胁手段,4月26日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
